统计局2024年统计工作开展情况和2025年工作思路
一、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
1.主要经济指标情况。前三季度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2.6%,全市排名第十;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18.4%,全市排名第十一;社会消费品零售同比增长5.8%,全市排名第八;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速下降24.5%,全市排名第十二;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同比下降12.2%,全市排名第十二;一般公共预算地方税收收入同比下降26.0%,全市排名第十二。
2.持续推进“五经普”工作。目前“五经普”工作进入数据处理阶段,主要完成了法人单位各项指标比对核实纠正,超规企业核实等数据处理工作,共处理数据信息4000多条,进一步强化了数据安全和保密意识,提升了对经普数据安全的理解,对做好五经普数据安全与终端防护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同时,完成基本名录库更新维护工作,及时更新新增单位信息,按时按质完成名录单位审核改错任务。
4.助力推进统计高质量发展。一是扎实开展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按照普查方案要求,有序推进第五次经济普查各阶段工作任务开展,确保第五次经济普查圆满完成。二是高质量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各专业年定报工作。三是狠抓“四上”单位申报和投资项目入库。加强与税务、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加强与发改、工信、商务、住建等部门的密切协作,做到及时入库、应统尽统。四是及时做好各项统计预警监测。强化月度、季度、年度主要指标监测的及时性有效性针对性,全面反映经济运行新变化。
5.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对新时代统计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纳入全局工作总体部署,实现统计工作法治化。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全面提升统计执法监督水平,严格执行统计执法检查规范流程;对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严肃处理,切实保障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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