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党务干部、同志们:
流动党员是党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由于流动党员的特殊性,一直以来,去向难掌握、管理难落实、活动难组织、作用难发挥等问题,长期困扰着基层党务工作者。比如,有些党员在外出打工时并不主动向组织报告个人动态;部分流动党员不愿受约束,不主动公开或隐瞒党员身份,使得流入地党组织无法对其进行管理。对流动党员的失管,最直接的结果就是他们的党员作用无法发挥。一些流动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活动,观念意识淡薄,在流入地把自己等同于普通群众,先锋模范作用自然也就无从谈起。针对以上问题,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分别从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组织管理责任界定和流动党员责任要求、流动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流动党员党组织建设、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为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必将有力推动流动党员管理质效提升。今天的培训,主要针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重点内容,与大家交流如何有效加强流动党员管理。
一、深刻理解《意见》出台的意义,努力提高新时代党员队伍建设质量,锻造一支充满活力的先锋力量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和改进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不同群体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采取精准有效的教育管理措施。制定出台《意见》,对于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高新时代党员队伍建设质量,组织引导流动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锻造一支充满活力的先锋力量,具有重要意义。首先,给大家介绍一下《意见》关于流动党员管理的重点内容:
(三)深化“服务链”,服出品牌,破除“作用难发挥”问题。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流动党员就是“流动红旗”,要把流动党员牢牢凝聚在党旗下,引导流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各级党组织要精准发力,让流动党员无论身处何地,都能永葆“旗帜”颜色、争做先进标杆。加强服务保障,各党组织要坚持精神激励、人文关怀与物质帮扶相结合,为流动党员提供创业就业、技能培训、权益保障等帮助,帮助流动党员更快更好留住融入,为流动党员作用发挥打好基础、搭好平台。安排实践锻炼,紧扣各党组织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深入开展流动党员设岗定责、承诺践诺、志愿服务等活动,组织引导流动党员在推动发展、基层治理、服务群众等工作中担当作为、发挥作用。引导建言献策,组织返乡流动党员开展座谈交流,宣传人才回引等政策,征求对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层治理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引导和鼓励流动党员回乡创业,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助力家乡经济社会发展。
流动党员是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造成的人口加速流动的产物。《意见》对做好新时代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作出部署。不论是从《意见》本身还是问答中,都能看出我们党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破解流动党员管理难题的决心。各级党组织要从摸底排查、教育管理、关怀保障“点线面”结合发力,破解流动党员“动态难掌握、学习难组织、作用难发挥”等难点问题,确保流动党员“流而有序”“流而有学”“流而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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