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法治服务保障职能,忠诚履行司法行政机关推进法治建设的职责使命,以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等为手段,优化行政决策、化解行政争议,有效解决社会治理遇到突出问题,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强化党建引领,全面依法治区制度机制日益健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党建工作成果转化为推动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一是筑牢政治思想防线。牢牢把握司法行政机关是政治机关和政法机关的性质定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精神,坚持以党纪学习教育、“三抓三促”行动活动等为牵引,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做好思想建党、理论强党工作,不断提升学习实效、筑牢思想根基。全年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次,主题党日*次。开展党员集中学习*次,专题研讨*次、党课*次、警示教育*次。二是提升责任担当意识。始终坚持把党建作为“一把手”工程,紧紧抓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压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年初全面安排年度工作任务,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建立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台账,将党建重点任务融入到司法行政重点工作中一并推进,建立年初安排部署、年中常态推进、年末考核评估闭环机制,压实责任倒逼党建与业务融合推进。三是保障工作提质增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把纪律建设作为作风建设的治本之策,围绕以重点工作促进作风建设、以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成效。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统筹推进“三抓三促”活动专项行动深度融合,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常态廉政提醒谈话,紧盯重要节点、关键岗位、重要领域,坚持以案为鉴、以案警示,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积极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全力维护司法行政机关整体开拓奋进、团结和谐、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全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开展党规党纪专题学习*次,自查整治群众群众身边不正之风问题*个。
(二)坚持强化法治服务,护航经济发展大局作用愈加凸显。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大局,坚持以“三聚焦三发力”为工作路径,切实发挥法治保障、法治服务作用,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一是聚焦重大建设,在服务发展大局上持续发力。组建重点项目建设法律服务工作专班,主动为全区重大建设项目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先后开展“一对一”专题法治培训*场次,化解重大矛盾纠纷*件,上门为重点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次。建立重大项目建设快审机制,创新开展“133”合法性审查模式,切实有效防范发展风险,先后审查政府投资项目合同和招投标文件*件、决策类文件*件,有效助推全县项目建设“效率革命”提速增效。二是聚焦法治供给,在满足群众需求上持续发力。持续深化“八五”普法与人大执法检查工作结合,提档升级“法治宣汉·一月一主题”活动,先后组织开展“3·15”、“3·22”、“职业教育法”等大型主题宣传活动。更新维护法治公益宣传广告位*个,运行抖音公众号累计制作、发布各类普法视频*个,粉丝量达*人,点击量达*次。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法律顾问、绿色继承、法律援助“三回访一评查”等便民惠企制度,全年办理各类公证*件、受理指派法律援助*件,为群众帮办代办法律服务*件,为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人次,切实用暖心服务换来群众的满意。三是聚焦安全防控,在维护社会稳定上持续发力。指导成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培育*个人调解室。聘任专职人民调解员*名,实现乡、村两级全覆盖,今年以来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件,调解成功率达*%,履行率达*%。积极探索“人防为基,技防为翼”的监管新模式,提升监管智慧化水平,目前在册的*名社区矫正对象未发生一起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
(二)以更实举措提升普法宣传质效。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全面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在执法司法和管理服务过程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提升普法质效,以促进普法宣传与执法、司法、法律服务融合发展为抓手,把普法落实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执行过程中;以打造法治文化阵地示范点为牵引,全面拓宽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和利用率,进一步加强乡村法治文化建设。
(三)以更高标准践行法治为民宗旨。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职能作用,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提升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推行法律顾问补助与考核挂钩办法,常态化进园入企开展“法治体检”活动,有效提升法律顾问工作质效。立足司法所贴近群众、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综合评估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新业态”群体遇到的具体法律问题,探索法律服务新路径,为群众精准提供公共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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