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思考
一、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对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予以明确的党内法规制度,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治安全的有力举措。
定期督查情况。党委宣传部定期汇总梳理下级党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每年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要向同级党委报告,并报上级党委宣传部。
严肃追责问责情况。各级党委(党组)依照有关规定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出现严重问题、造成严重影响的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追究责任。各级党委宣传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对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或者提出问责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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