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履责述职报告
根据县委要求,现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报告如下,请予以评议。
一、履职情况
(一)强化组织统筹,切实担负核心职责。一是始终将意识形态工作视为重要的政治任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局党委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主要承担者,本人担任第一责任人,班子分管领导担任直接责任人,协力推进意识形态工作,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各自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有领导责任。二是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2024年亲自主持召开党委会议12次,意识形态专题会议5次,深入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问题3次,按要求上报意识形态工作报告4次。三是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责任清单和局属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严格按照县委要求推进落实。今年,巡察组反馈的12项意识形态工作问题,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完毕。
(三)强化队伍建设,凝聚工作合力。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有效利用干部绩效考核,通过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促使干部思想“动起来”、行动“快起来”、作风“紧起来”。积极引导干部投身意识形态工作,凝聚集体合力,推动全局上下形成干事创业的积极氛围。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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