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自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县级党委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县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的通知》,现将XX镇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总体情况
(一)加强党的领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一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今年以来,镇党委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5次,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按照《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要求,坚持重要情况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今年就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宗教场所整治改造提升工程等问题请示报告3次。三是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印发了《XX镇2024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严格执行;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开展集中学习研讨18次。
(二)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将意识形态纳入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指标。各级党委(党组)要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干部业务能力,定期举办培训班以增强应对意识形态风险的能力。坚决防范境外宗教渗透,加强监测预警和打击非法活动。开展“崇俭戒奢”主题教育,强化网络舆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监测体系和处置流程,提高政府舆情管理和引导舆论的能力。
(三)做好风险防控,进一步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话语权。构建网络舆情监测体系,利用“雪亮工程”,强化党员干部新媒体管理。建立网络舆情处理流程,明确分工与责任。完善线上线下联动机制,巩固主流舆论。建立网络发言人制度,推进宗教治理。排查宗教风险,依法处理教会重组及教职人员备案。加强基督教聚会点管理,查处非法卫星设施,扩大治理范围。加强高校意识形态管理,确保课堂和校园网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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