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作风是党的性质、宗旨的重要体现,是党的创造力、战斗力和凝聚力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的作风关系党的整体形象和执政地位,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命,关系国家的生死存亡。近年来,通过系列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干部作风建设有了明显改观,但也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当前干部作风之存在的问题
在正风肃纪纵深推进的高压态势下,总体来说,当前各地各单位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主流是好的、风气是纯正的,大多数干部工作尽心尽力、兢兢业业,为改革发展出力流汗,但仍有少数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有:
(一)精神不振。有的干部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工作低标准、生活高标准;有的干部贪图安逸,以不会干事为荣,工作上推推动动、不推不动,甚至推也不动;有的单位干部嫌业务太多、工作太累,无人愿意担任中层干部,长期由副局长兼任股(室)长。没有职业道德,没有人生抱负,没有责任意识,影响改革发展步伐。
(四)强化监督约束,着力解决“散”的问题。监督是最好的“防腐剂”。要习惯在“阳光”下用权,在“探照灯”下工作和生活,自觉接受组织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发现问题就及时改正,不断增强“免疫力”。一是形成监督自觉。树牢“四种意识”,所有的工作都要服从政治、服务大局,融入到全党“一盘棋”中来。要精诚团结,主动接受组织监督、同事监督,夯实“战斗的堡垒”,杜绝“堡垒里战斗”,坚决纠治内部离心离德、一盘散沙、人心涣散、内耗严重的不良现象。要注重平时多交流、多沟通、多协作,在服务决策上学“诸葛亮”,做分管工作的行家里手、“业务权威”;在维护团结上学“蔺相如”,以事业为重,谦逊宽容;在推进工作上学“李云龙”,身先士卒、敢于亮剑,善于调动下属的积极性,一鼓作气赢得胜利。二是整治“为官不为”。根据《全市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办法(试行)》,制定出台符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的问责办法。对工作落实不力、工作敷衍塞责、服务群众不实以及出现其他严重情形的,应当严肃追究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真正让有为者有位、无为者让位。三是增强监督实效。建立一支既抓长又常抓、又红又专的督查队伍,确保督查力量充实;要改进督查方式方法,将明察暗访与监督检查结合起来,加大频率,增加概率,提高效率,及时发现、及时整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
(五)严格问责查处,着力解决“腐”的问题。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改进作风,既要设“高压线”,又要通“高压电”。对于作风建设顽疾,必须铁心硬手、铁腕整治;对于顶风违纪的人和事,绝不姑息、绝不纵容。一是保持零容忍。认真落实上级关于作风建设问题问责处理的相关办法,重点查处、公开通报贯彻落实中心工作严重滞后、项目无正当理由未按时落地、政府投资项目严重“双超”、屡次被服务对象反映、值班值守不在岗等五类问题。凡经查实属作风效率问题的,视情节给予函询、诫勉、调整职务、纪律处分等处理。二是保护担当者。旗帜鲜明地支持、激励和保护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严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容错减责免责机制,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误,真正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让全体干部都能甩开膀子干,迈大步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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