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引领保障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的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也是新时代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的重要路径。只有“两个功能”都增强,党的全面领导才能在国有企业落实落地,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才能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核心功能才能持续提升。
一、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为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定向领航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牢牢把握国有企业这一定位,必须通过不断增强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彰显国有企业“姓党为民”的政治本色,落实国有企业“强根固魂”的政治要求。
(一)坚持引领方向,确保国有企业始终牢记“国之大者”。要引导国有企业始终把党的需求和国家战略摆在最重要的位置,坚定不移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定不移履行战略使命。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重要要求,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聚焦主责主业,主动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增强战略支撑托底能力,推动国有企业高水平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加速推进党中央作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和改革举措在企业落地,加快健全有利于原始创新的制度安排,大力培养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不断提高国资国企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地位,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国企力量、彰显国企担当。
(三)抓考核。保持和发挥国有企业独特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必须注重从经济和政治双重角度检验衡量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要紧盯中心工作,将经营业绩纳入党建责任清单、作为党建实绩的“评优否决”指标,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的工作和战斗力。在综合考核等次评定上,广泛听取审计、巡视巡察、纪检监察、信访等部门意见,综合运用年度述职、民主评议、个别谈话等方式,将党建工作年度考评结果同单位年度绩效、领导班子评价、主要负责人年度测评成绩挂钩,充分体现党建工作在推进中心工作、落实重大任务中的政治统领、督促落实、监督保障作用。
(四)抓监督。增强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持严的主基调正风肃纪反腐,以严格监督管理护航国有企业行稳致远。要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形成监督合力。健全企业内控体系,强化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探索推行“招标+对标+审计”采购模式,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按规矩来办事。加强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突出对“三重一大”决策和重点经营环节的监督,坚决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持续开展“靠企吃企”专项整治,纵深推进清廉国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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