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工作总结
(一)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一是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各类犯罪。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增进社会和谐。扎实开展“断卡”行动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犯罪专项行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相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356人、“帮信”犯罪17人。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30人,追赃挽损100余万元。二是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严惩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间谍窃密、邪教等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依法惩治宣扬恐怖主义、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等犯罪,起诉9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相关知识,营造防范非法金融风险良好氛围,起诉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30人,追赃挽损100余万元。三是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新型网络等突出违法犯罪问题,主动融入县域社会治理体系,扎实开展“断卡”行动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犯罪专项行动等xx场次,追回人民财产损失xx万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全力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一是依法惩治普通刑事犯罪。健全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机制,监督立案57件,撤案18件;纠正漏捕10人,纠正遗漏同案犯21人,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30件次;纠正漏罪58件次,退回补充侦查691件次;提出抗诉案件2件2人。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964人647人,提起公诉2612人2918人。二是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恶性暴力犯罪是影响我市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的突出问题。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此类犯罪,起诉369人。对部分涉嫌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的被告人,依法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三是依法严惩毒品犯罪。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共起诉涉毒犯罪24件32人,依法对涉嫌贩卖、运输冰毒100余克的被告人提起公诉。四是依法严惩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加大对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机动车摩托车、诈骗老年人财物、“校园贷”“套路贷”等侵财类犯罪打击力度。共起诉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396人1359人,挽回经济损失49万余元。
(三)全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一是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深入推进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再落实再提升专项行动,在“谋杀强奸幼女”等案件中依法提出抗诉,促请法院从严从重判处刑罚。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联合市教育局制定《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开设法治副校长岗位工作方案》,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全覆盖。二是以司法保护助推综合保护。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对涉罪未成年人准确适用不批捕、不起诉政策,附条件不起诉12人。对涉嫌轻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捕5人,附条件不起诉5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对初犯、偶犯施以矫治帮教17人次。注重家庭教育指导,选派143名检察长或检察官担任全市1147个家长学校兼职辅导员,深入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宣传。三是积极打造未成年人保护联动平台。协同法院、公安、教育等部门,健全未成年人双向、综合、多元保护机制,共同打造“崇德尚法文化街区”、将台街道未检主题公园和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以多种形式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宣传落到实处。
(三)以更实举措书写践行司法为民的新篇章。始终将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应用于检察工作各环节,持续处理群众身边的案件,开展专项活动如支持农民工讨薪。积极满足人民群众的新需求和期待,同时加强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继续推进“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关爱你我他”等公益保护项目,动员群众参与解决问题。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落实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整治校园欺凌,实施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预防虐待倾向的未成年人犯罪。
(四)以更新理念书写依法履职尽责的新篇章。坚定实施少捕慎诉慎押政策,全面执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保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注重办案质量与效果。强化法律监督,加强诉讼程序和审判活动监督,严格规范执法。深化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推动诉源治理进展。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重构家庭监护体系,预防家庭因素导致的问题。落实中央和地方关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构建联动监督格局,确保任务完成。开展民生领域公益诉讼,维护海洋生态安全,拓展案件范围,提起公益诉讼,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出台文件,加强食品安全公益诉讼,保护耕地资源,维护粮食安全,开展红色资源保护监督,传承革命精神,保护红色资源。配合推进企业合规改革,为企业提供支持。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