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一部热剧《人民的名义》中,有这样一幕:省纪委书记田国富动员易学习去做京州市纪委书记、以便对李达康实施监督时,易学习问道:“我来监督李达康,谁来监督沙瑞金?”这一情节发生在这部剧即将落幕之时,同整部剧一样,引发了大众对于反腐败的热烈思考,也向我们抛出了一个问题:如何实现有效的监督监察?下面,结合学习谈谈自己的思考。
一、从古代的监督监察中汲取养分
监督监察并不是一个新问题,几乎伴随着腐败(包括权力腐败、贪污腐败等各种腐败)而生,同步于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史记》记载,传说中尧时期的“共工”就很“淫辟”,舜时期出现了“贪于饮食,冒于贷贿”的饕餮式家族,到了阶级社会的夏商周时代,腐败已经成为一种常态现象被广泛记录在各个典籍中了。同时,统治阶级也在惩处腐败的过程中慢慢形成了一整套成熟的监督监察。总体看来,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监察制度不断设计创新,为有效监督提供了现实可能。设定了固定、专职的地方监察机构。最初的监察机构,一般依附于一定的行政机构,监督工作受到很强的干预性。到了西汉,地方监察就不再与行政合署办公;曹魏时期,御史台首次作为独立的监察机构出现,标志着监察制度的逐渐成熟。固定、专职的地方监察机构,脱离了行政机构的干扰控制,使得监察能够准确高效、相对独立运作,大胆地发挥作用。形成了有效的自我监督及相互监督。几乎所有的古代监察机构,不仅可以对其他行政机构实施监督,也可以对内部同僚、下级监察机构实施监督,一定程度上确保了自身的纯洁性。此外,各朝各代往往还会设置并行的监察机构进行相互监督,如:秦汉的御史与司隶校尉、丞相司直,西晋御史中丞与司隶校尉,宋代多元的地方分级监察体制,明代按察司与御史巡按等,都是监察系统内部相互制约的反映。建立了中央对地方的垂直巡视监察制度。历朝历代,中央对地方的监督从未停止。汉初,专设刺史每年八月起代表中央巡行所负责的地方,于年底回京奏报;唐代监察御史除对尚书省六部监察外,兼负责巡按郡县,监察地方官吏;到了明代,派遣要员出巡已经成为了一项固定制度。我们在影视剧里所熟知的钦差大臣,其实就是一种对地方的巡视监督。这也是确保中央集权、防止地方权力尾大不掉的有力保证。
二是充分发挥集体统一领导的优势。在当代中国,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级实行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并不独哪一个人说了算,集体决策从制度上和设计上保证了自身的纯洁性和先进性,能够代表最广大的人民的根本利益,也更能够接受监督监察、相互监督,可以更好走出历史周期律的困局。
三是充分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无数的历史教训告诉我们,堡垒往往容易被从内部攻破,有效的监督绝对不能光指望外部力量。我们党历来注重加强自身建设,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建立健全了一整套的监察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搞好党内的自我教育自我净化自我完善,密切党同各方特别是群众的关系,充分听取各级的意见建议,这些都为有效监督提供了重要保证。任何事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党的自身建设必须以赶考的状态,时刻在路上的姿态,将反腐败进行到底、将有效监察贯彻到底。但我们相信,历史周期率的魔咒必将被打破在人民群众力量的汪洋大海当中!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