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保护企业技术秘密,维护良好营商环境,是我市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要保障。我市于xxxx年制定《**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年对《条例》进行修改,**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对《条例》进行修订,并于**年x月x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要求,今年x月以来,市人大教科文卫委通过实地看、现场听、座谈议等形式,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召开座谈会,全面听取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等相关责任单位贯彻实施《条例》情况汇报;赴海曙区、江北区等地开展实地调研,听取政府相关部门、部分人大代表、企业负责人意见建议,联动各区(县、市)人大开展调研,找准问题、提好建议、推动整改。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条例》贯彻实施成效
新修订《条例》施行以来,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企业技术秘密保护工作,认真贯彻《条例》相关规定,抓好宣传贯彻,出台配套制度,依法履职尽责,工作成效初显。
(二)加大政府服务保障力度。要加快推进《**市重大项目知识产权风险评估办法》、培育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服务机构等相关政策制定工作,适应市场需要、提供政策。要建好用好商业秘密刑事风险预警感知平台、“研值在线”数字化场景应用等,提高专精特新“小巨人”、国家级“单项冠军”等重点企业技术秘密体检率,将更多中小微企业纳入预警保护体系,完善技术秘密案例查询、服务对接等功能,提升企业风险防范能力。要积极扩大技术秘密保险覆盖范围,护航企业发展。要均衡培育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加大相对薄弱区(县、市)创建力度,适时引导一批企业梳理经验、交流共享,切实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保持省、市级示范基地全省领先态势。
(三)努力形成协同保护格局。要密切政府相关部门、法院、检察院之间的协同配合,健全完善全市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加强风险预警、司法办案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尽早实现民事案件、行政违法案件、刑事案件办理信息、处理结果数据共享,形成紧密合作、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技术秘密保护格局。要对现有技术秘密法律法规进行整合研究,进一步规范明确侵犯技术秘密刑事、行政、民事三者关系界限,引导企业通过多种途径维护权益,减轻企业鉴定、举证等方面负担。要加强专业队伍建设,通过建立实训基地、组建专业队伍、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和交流锻炼等形式,不断提升办案水平,有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要积极争取江北区、宁海县、象山县对技术秘密刑事案件管辖权,提高司法保护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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