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貫徹落實《**省關于加快文旅産業發展若幹措施》《**市大力提振市場信心推動經濟平穩向好若幹措施》精神,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釋放潛在消費需求,拓展客源市場,結合實際,制定本措施。
一、獎勵對象
本措施獎勵對象爲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取得許可證、合法經營的各旅行社以及取得旅行社業務許可證的車友俱樂部、露營協會等團體(以下均稱爲旅行社團體)。
二、獎勵标準
(五)獎勵情況通過适當方式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六)本措施自下發之日起試行三年,由市文化和旅遊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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