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管理,推动往来款清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管理办法》及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相关规定,在市财政局统一部署下,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加强往来款项管理是区级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真实反映各单位财务收支情况的必然要求,各单位要强化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常态化动态清理机制,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和资金安全。

第二章 往来款项的核算内容

此内容查看价格为5金币(VIP免费),请先
此部分内容为付费内容,支付后可以阅读全文

第十八条各单位要定期开展往来款项清理情况的自查,建立往来款项动态监督管理机制,明确具体经办人员为往来款后续管理责任人,负责定期对账、动态追缴。涉及人员岗位调整时,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对单据、资料交接不齐全、“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严格落实追责问责。

第十九条各单位要自觉接受巡视、巡察以及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往来款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纠正,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杜绝屡查屡犯。对往来款管理不重视、长期挂账未清理、会计核算不规范的单位进行通报。对利用往来款隐瞒、截留收入,偷逃税金,转移挪用资金等各类违纪违法违规行为,依纪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部分文章缺省word文档下载,如果需要下载word文档,请在评论区发评论,我们安排修复
0

评论0

请先
国企职工学习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1500字(精选3篇)
国企职工学习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1500字(精选3篇)
8分钟前 有人购买 去瞅瞅看
显示验证码
没有账号?注册  忘记密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