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应急管理部批准并公告发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评估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为便于理解掌握《规范》、推动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规范》发布与实施的重要意义
安全生产标准是国家基础性制度,是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和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技术支撑。《规范》作为强制性行业标准,总结了近年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评估的实践经验,是规范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成效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
(一)《规范》的发布与实施,有助于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方针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事实表明,平时“防得住、备得好”,关键时刻才能“躲得开、救得快”。把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安全生产整体工作的“牛鼻子”来抓,是多年来着力“预防为主”的科学思路和有效方法。《规范》评估内容涉及安全生产“人、机、管、环”各要素,贯通“防”与“救”,既包括属地政府和事故单位的“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和“应急保障”,也包括“应急准备”,应急准备就是“防”。《规范》的发布与实施,将倒逼相关各方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推动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通过全面对标强化应急准备,促进规范提升安全管理、监测预警、人员保障、装备配备和科技支撑等工作成效,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为实现高水平安全与高质量发展良性互动提供有效保障。
三是通过监督检查、对标对表抓落实。《规范》具体细化了各级政府部门、单位和各类企业的应急准备、预警、应急响应机制建设和应急保障等应急救援要求,是监督检查、考核巡查更精细化的工作依据。畅通《规范》应用渠道,应急管理部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明查暗访和各类专项行动,加强对各地《规范》宣贯与实施情况督促指导;地方各级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机构要对标开展执法检查,督促强化企业应急救援基础性工作;地方各级安委会组织开展对下级政府和本级相关部门的督促检查、考核巡查工作,应将《规范》应急准备、应急保障等要求纳入其中,以标准实施助力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四是通过法制保障、机制推动抓落实。强化法制保障,结合正在组织修订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把救援评估有关内容纳入其中,推动《规范》贯彻落实与法规衔接配套。强化机制保障,推动探索建立覆盖标准实施全过程的追溯、监督和纠错机制,实现标准实施和信息反馈闭环管理,建立健全部门统筹、地区联动的标准实施监督情况通报与公布机制,做到标准实施高效能。积极推动《规范》向强制性国家标准转化,提高标准效力层级、拓展标准适用范围,更好地发挥强制性标准的基础性和保障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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