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x中全会精神,是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根据党章、党内有关规定和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通知(中组发〔2021〕15号)以及自治区纪委机关、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通知(桂组通字〔2021〕145号)要求,按照《关于开好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贵组通〔2021〕81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民主生活会主题
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这次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是: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和发展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坚定历史自信,践行时代使命,厚植为民情怀,勇于担当作为,团结带领人民群众走好新的赶考之路。
(二)从严落实政治责任。市局党组要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从严从实要求,精心组织安排,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好效果。
1.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征求意见工作和开展谈心谈话工作的书面材料由市局人事科负责落实汇总。
学习研讨及典型事例专题分析会具体案例由人事科负责。
各党员领导干部于民主生活会召开前2天,其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和相互批评的发言提纲电子版由人事科李洁负责收集整理,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必须严格查找存在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4.邀请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和市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列席民主生活会,做好民主生活会记录、会议综合情况整理等相关工作由人事科负责。
5.人事科要在民主生活会召开前10天,将会议方案分别报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和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会后15天内,将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及其他处级领导干部发言提纲(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报送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和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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