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支部关于召开2024年组织生活会的通知要求,我深入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研读了《中国共产党章程》《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一系列党内法规。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我深感自身责任重大,同时也清晰地认识到自己在工作与思想层面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在此,我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详细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表现
(一)围绕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方面。一是政治理论学习浮于表面。尽管积极参与各类政治学习活动,但对党的理论体系及方针政策的理解,大多停留在文字表面,缺乏深入探究的精神。例如,在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时,仅仅满足于一般性的文件阅读和集中学习,对于其中涉及数字政府建设、数据治理等与政数局工作紧密相关的关键政策,未能进行深度剖析,未能充分领悟其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价值,导致在将政策转化为具体工作行动时缺乏清晰思路。二是政治敏锐性不足。对潜在的政治风险和意识形态领域的问题敏感度不够。在日常浏览网络信息过程中,有时未能及时察觉一些带有错误导向的言论与信息,未能从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充分认识到这些不良信息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进而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纠正和处理,反映出在政治敏锐性方面亟待提升。三是政策执行存在本位偏差。在贯彻落实上级政策过程中,有时会不自觉地从本部门利益角度出发,对部分政策的执行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的情况。以数据共享政策推进为例,由于担忧本部门数据安全管理难度增大,未能积极主动地与其他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在数据共享的范围、方式和进度上存在拖延,导致数据共享工作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影响了整体政务服务效能的提升。
(二)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方面。一是党性修养面临考验。在面对复杂多变的工作局面以及形形色色的利益诱惑时,党性修养的坚定性受到挑战,思想偶尔会出现波动。例如,在参与一些重大项目的招投标工作中,面对供应商抛出的各种利益诱惑,尽管最终坚守住了纪律底线,但内心曾有过短暂的动摇,这表明自身党性修养还需进一步强化,未能在任何情况下都以坚定不移的党性原则抵御外界干扰。二是工作纪律执行松懈。在工作纪律方面,有时会因工作繁忙等原因,出现对自身要求放松的情况。比如,在组织一次重要的数据统计工作期间,由于连续加班导致身体疲劳,第二天早上迟到了几分钟。虽然此次迟到未对整体工作进度造成严重影响,但这一行为反映出我在工作纪律执行上不够严格,缺乏对纪律的高度敬畏之心,未能将工作纪律要求真正内化为自觉行动。三是工作作风流于形式。在部分工作中,存在较为明显的形式主义倾向,过于注重表面工作的完成,而对工作实际效果关注不足。以政务数据质量检查工作为例,往往只是机械地按照既定流程和表格进行检查,没有深入挖掘数据背后隐藏的深层次问题,如数据采集源头的准确性、数据传输过程中的完整性等。这种表面化的工作方式,使得一些数据质量问题反复出现,严重影响了数据的可用性和决策参考价值。
(三)增强担当意识,勇于创新进取。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时,主动挺身而出,承担起解决问题的责任。建立工作台账,对重点工作和难点问题进行详细记录,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实行跟踪管理。每周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梳理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协调各方资源加以解决。对于涉及多部门协作的工作,主动牵头组织协调会议,加强沟通交流,打破部门壁垒,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全面提升创新能力。积极参加各类创新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关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趋势,学习先进地区和单位的创新经验和做法,拓宽创新思路。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加强对廉洁自律规定的学习,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深刻领会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提高廉洁意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决抵制各种利益诱惑。建立廉洁风险防控机制,每季度对工作中的廉洁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和梳理,特别是在数据采购、项目招投标、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人员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廉政谈话,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确保权力规范运行,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党建工作。提升党建工作重视程度,明确党建工作责任分工,将党建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科室和个人,确保党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建立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机制,在制定业务工作计划时,充分考虑党建工作要求,将党建工作贯穿于政数局各项工作的全过程。每季度对党建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确保党建工作取得实效。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力度,丰富学习形式,采用专题讲座、主题党日活动、线上学习平台等多种方式,提高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党员考核评价机制,从工作表现、学习情况、纪律遵守、服务群众等方面对党员进行全面考核。每半年对党员进行一次综合评价,对表现优秀的党员进行表彰奖励,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存在问题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和帮助整改,对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党员,按照党内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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