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导干部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思考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体现了对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规律的深刻思考和把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新征程上,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一、充分认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意义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仅事关一地一域发展,更事关“国之大者”、党之大计。领导干部要始终高度自觉、矢志不渝坚守这一从政之基、履职之要。
完善干部担当作为激励和保护机制。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部署,要求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开拓进取、干事创业。针对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聚焦干部动力不足“不想为”、能力不足“不会为”、担当不足“不敢为”等突出问题,抓住影响干部积极性的关键症结,着力将干部选育管用各个环节衔接起来,进一步探索解决容错免责推进机制不畅不好容、惯性依赖问责不愿容、程序缺乏操作性不会容等现实问题,科学界定容错条件情形,细化具体操作办法流程,切实解决好“谁来容”、“容什么”、“怎么容”的问题。建立健全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以及干部澄清正名机制,严肃处理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等行为,及时为被诬告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群众认可的干部“担当助力”。完善和落实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的各项措施,落实中组部印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关心关怀干部心理健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特别是条件艰苦地区干部的具体措施,让干部安心安身安业,心无旁骛干事创业、为民服务。
建立健全政绩观教育常态化机制。充分发挥干部教育培训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把政绩观教育作为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在党校(行政学院)各类主体班次中常态化开设政绩观教育专题版块,推动领导干部深刻领悟其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在主题教育中要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纳入理论学习重点内容,增强树牢正确政绩观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增强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内生动力。将政绩观教育与组织生活深度融合,将其融入主题党日活动、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对政绩观出现偏差的干部及时教育提醒,以经常性谈心谈话推进政绩观有效纠偏,督促领导干部把为民造福体现到履职尽责全过程各方面。注重用好正反两方面典型,增强教育实效,既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榜样作用,又坚持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深入剖析违背规律搞“政绩工程”等反面典型案例,举一反三纠正政绩观偏差,切实筑牢防范“政绩冲动症”的堤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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