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国际经验及其借鉴意义
高技能人才是一个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也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技能人才作为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所需人才的一种标准类型,是指发挥其主体性、能动性和创新性,在某一特定行业领域或多个领域掌握高水平、高级别、高素养职业知识和能力的人才。随着高技能人才被纳入国家战略人才力量范畴,培养高技能人才已经成为当前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培养高技能人才不仅是学校教育的责任,还是行业企业的责任,究其根本是全社会的责任,这是由高技能人才培养的跨界性、长周期性、正外部性等属性特征所决定的。特别是当前高技能人才已成为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如何在全社会共同聚力培养高技能人才是一项值得深究的问题。高技能人才培养需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特别是自工业革命以来,发达国家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理念、模式、规律、策略等,对当前我国高技能人才培养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国际经验
其四,加大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经费投入力度。一是政府对于职业学校教育的经费投入,需要统筹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建立职业学校教育与普通教育按其各自实际办学成本相等值的经费投入模式,打破两者之间在经费投入上的藩篱。除此之外,政府还需要根据职业学校教育的办学特点,加大对职业学校教育在改善办学条件、教师企业顶岗等方面的资金支持力度。二是在人才的培养培训过程中,职业学校和企业可以根据学徒或员工所处技能等级水平,有针对性地加大对可塑性强、提升潜力大、发展前景好的技能人才的培养培训经费投入力度,使其快速成长为高技能人才。在职业继续教育的经费投入上,政府可以鼓励行业企业加大对为提高技能等级而参加职业继续教育的员工的经费投入力度,政府可以通过提供税收优惠、项目支持、财政补贴等方式支持企业。三是鼓励行业组织、社会团体、金融机构、个人等通过捐资助学、资源共享、金融服务、项目支持等方式,支持和参与到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其五,建立社会认可的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机制。针对当前社会上存在的“重普轻职”现象,可以通过建立高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切实提高高技能人才的社会认可度。一是建立高技能人才岗位体系。参照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体系,建立从初级到高级相贯通的高技能人才岗位体系,以当前探索的“新八级工”制度为契机,建立与技能相对应的高技能人才岗位体系,较低一级的技能人才经过职业继续教育和考核,也可以晋升到较高一级的技能人才岗位。二是建立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等值体系。2022年4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三条规定,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虽然“职普等值不同类”④,但在现实中还存在职业教育培养的高技能人才不能报考公务员、不能参加专业技术岗位竞岗等问题,这就需要消除“职普割裂”的状态,在全社会实现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等值,加快发展职业教育,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三是建立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各级政府、行业企业、院校等制定专门的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设立专项经费,可用于奖励为国家作出突出贡献、在世界级技能大赛获奖、在某一行业领域解决“卡脖子”技术难题的高技能人才,充分调动高技能人才实现自身价值的积极性,提高高技能人才的社会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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