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法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思考与总结
在新的历史时期、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加强法院党建工作,保持法院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既是人民法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也是按照“三个至上”标准把党建工作促进法院工作作为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
我国现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法院工作呈现出境外因素与境内因素相互交织、法律问题与社会问题相互交织、司法个案与网络舆情相互交织的复杂局面,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任务更趋艰巨繁重。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广大干警的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大幅提升“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履行好宪法与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把党建工作抓好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就能在整体上大大增强法院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新力。抓好法院党建工作,建设好法院党员干警队伍,为全面推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就抓住了法院队伍建设之纲,抓住了法院工作科学发展之本。
运用创先争优活动的载体在广大干警中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广大党员中掀起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热潮,大张旗鼓地表彰优秀党员,弘扬正气。实现与法院各项工作相互促进、相互融合、共同发展的积极效果。通过设置宣传版面、承诺书公开栏、活动资料等。通过建立领导联系点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党员承诺制度、督查通报制度,切实加强创先争优活动实效。
法院发挥审判职能化解复杂多样的社会矛盾,完成保民生为稳定促发展的神圣司法使命,法院将进一步深入做好法院党建工作,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带领和推动干警履行职责的强大力量,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赢得群众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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