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了《工会法律援助办法》,规定工会建立法律援助制度,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工、工会工作者和工会组织提供无偿法律服务。《办法》要求,县级以上地方工会和具备条件的地方产业工会设立法律援助机构,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地方工会可以与司法行政部门协作成立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也可以与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合作,签订职工法律援助服务协议。
一、目前现状
工会维权根据对象不同可分为两类,一是面向职工维权,二是工会组织自身维权。着重就职工维权进行探讨,在非公有制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不能很好地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制度,与职工产生劳动争议时有发生,通过协商解决的办法不多、途径不畅,导致95%的争议案件经过仲裁、诉讼解决,极大的浪费了人力、物力和财力。
(一)基层组织缺位严重
(四)强化法律宣传营造氛围
深入企业一线,进车间、进班组,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广大职工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劳动关系双方的共同追求。举办法律知识竞赛、主题演讲和法律知识讲座,进一步提升职工的法律意识,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全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通过微信、网站、报刊及移动电视宣传、广场文化等系列活动,让更多的职工群众了解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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