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充分反映了全党意志、人民心声,是我们党奋进新征程、续写新篇章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通过学习,我觉得作为一名检察干警,要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新时期检察工作的新使命,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始终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做有信念、有担当、有温度、有底线的新时代检察人,为检察事业贡献力量。
一、提升履职本领,担当更重责任。党的二十大报告用一个章节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重点部署,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这在历届党的代表大会报告中是第一次。这也是继党中央在百年历程中第一次专门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后,党中央再次赋予检察机关更重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这个更重责任,源于党的二十大对新征程上加强党的领导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源于党的二十大作出的“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更高要求,源于党的二十大对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更高要求,源于党的二十大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党的自我革命的更高要求。面对党在新时代新征程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责任,检察干警唯有重视学习、善于学习、热爱学习,深入钻研,不断加强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努力提升自身的履职能力,在司法办案中落实和维护党的领导,铸就坚如磐石的理想信念,保持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锤炼素能过硬的攻坚本领,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司法新理念,创新性开展工作,才能不负时代、不辱使命。
二、汲取精神力量,强化法律监督。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斗争精神是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的深刻总结。坚持发扬斗争精神,要求增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志气、骨气、底气,不信邪、不怕鬼、不怕压,知难而进、迎难而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和挑战,依靠顽强斗争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党的二十大刚结束,习近平总书记就带领中央政治局常委去陕西延安、河南安阳考察,他特别提到红旗渠就是纪念碑,社会主义是拼出来的、干出来的、拿命换来的。红旗渠精神同延安精神是一脉相承的。这些不同历史时期的精神有各自具体的内涵,但又具有整体性、一贯性,而且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在今天毫不过时,都是在新征程上向我们弘扬的一种伟大的建党精神。我觉得学习党的二十大就是要汲取这些精神力量,不折不扣落实好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等重大部署,以更高站位强化法律监督,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作用,维护司法公正公信,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脚踏实地落实法定领域职责,把刑事检察做得更优,把民事检察做得更强,把行政检察做得更实,把公益诉讼做得更好,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胸怀“国之大者”,保障发展大局。“要自觉讲政治,对“国之大者”要心中有数,关注党中央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深刻领会什么是党和国家最重要的利益、什么是最需要坚定维护的立场,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到行动上,不能只停留在口号上。”这四个“什么”可以说很好地诠释了“国之大者”的深刻内涵。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的场合又多次提到“国之大者”,如: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疫情防控是“国之大者”;海南国家公园建设是“国之大者”。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我认为我们要做的“国之大者”,就是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找准贯彻落实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将检察工作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算好工作全局、综合、长远等方面的大账,坚持能动履职,勇于担当。树立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推动工作要从整体上、全局上谋划,避免孤立、片面的看问题,真正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不仅要依法办案,还要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延伸,注重诉源治理、标本兼治,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将主动将检察工作对标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我院建设“自己满意、上级认可、群众信任的先进检察院”的奋斗目标,打破固化思维模式,深入思考研究分管条线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举措,“心无旁骛、做好自己的事”,在今年的冲刺阶段,和分管部门的同志们一道全力打好绩效、质效收官战。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