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审计工作方案暨审计工作计划
为全面统筹xx局审计工作,强化审计监督职责,有效运用审计结果,保证有步骤、有计划、分时段、分类别地开展全年审计重点工作,根据xx局2025年审计工作安排,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审计对象及范围
(一)经济责任审计:大队级单位主官(负责人)2024年以来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必要时可向前追溯)。另外,经济方面有反映需要核实的也列为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实施主体:第三方审计机构)
(二)确保审计质量。审计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注重工作协调配合,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审计重点逐项审核,结合实际完善审计内容,确保无死角、无盲区。实施“专职审计干部+专职审计文员+审计公司”审计体系,加强内审和外审的联动,充分利用外部审计力量强化内部审计的质量,确保xx局审计工作更加专业、扎实地开展。要坚持严审细审,善于发现问题,帮助查漏补缺,不避重就轻,不回避问题,不弄虚作假。要加强对审计资料的归档管理,履行审计组长与主审复核、单位领导与经办人签字等手续,为执纪问责追责提供依据。要加强工作督导,对发现问题不报告、擅自处置和掩盖隐瞒、销毁证据的,移交xx局纪委,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经办人的责任。
(三)坚持审计原则。要坚持“离任必审、凡提必审”的原则,年内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率要达100%。要坚持“应审尽审、凡审必严”的原则,两年内对所有大队级单位领导干部常规审计率要达100%。要坚持“审而必改、审而必纠”的原则,结合2024年以来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整改回访,审计问题整改率要达100%。另外,当年信息化建设工程、基建工程项目结算审计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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