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近期,中央第八巡视组在对xx巡视中发现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为严格落实中央巡视组整改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部署安排,坚决治理我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深入持久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对自查自纠敷衍塞责甚至弄虚作假,自查应当发现而没发现和纠正问题,但今后发现了的,要按照“一案双查”要求,严肃追究当事人及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责任。对专项治理中的顶风违纪行为以及为逃避责任对抗组织审查调查的,依纪依规从严查处。对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履职不力,对存在的问题应当发现而未发现,或者发现后包庇袒护、不处置不报告的,严肃查究问责。对问题多发频发、抓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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