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神圣使命。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我们筑牢政治忠诚、改进司法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契机。今天,我们以“作风建设”为主线,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从理论、实践、现实、部署四个维度,探讨如何以优良作风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XX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一、溯源理论根基,以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筑牢司法为民思想之基
(一)唯物史观揭示司法本质属性。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深刻指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力量。这一科学论断为人民法院工作奠定了根本立场——司法权来自人民、服务人民。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本质上是代表人民行使权力,必须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案件受理到审判执行,每一个环节都应体现人民意志、回应人民关切,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就要求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唯物史观贯穿于司法实践全过程,不断强化司法的人民性,确保司法权不偏离正确方向。
(三)聚焦突出问题,深化作风整治。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我们要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切入点,聚焦司法作风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办案中的虚假诉讼、拖延执行等问题,切实提高司法效率;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格落实廉洁司法各项规定,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发生;紧盯“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加强对司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究责任。通过持续用力、精准施策,推动司法作风持续向好,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同志们,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牢记司法为民初心,践行公正司法使命,不断提升XX法院工作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司法力量!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