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组织部《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XX省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办法》和《中共XX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要求和县委统一安排部署,现就做好2022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方式
述职评议考核的范围和方式按《XX省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办法》执行,覆盖农村、城市、机关、国企、学校、公立医院、两新组织等各领域党组织。
二、主要内容
开展2022年度述职评议考核,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组织部、省委组织部安排部署和市委组织部工作要求,聚焦主题、突出重点,做到“四个突出”、“三个坚持”。
(一)突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XX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情况。
(二)强化督促指导,严控时间进度。各党(工)委要派人列席下一级述职评议会并进行点评,要采取随机调研、调阅述职报告等方式,从严加强对所属党组织述职评议考核的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防止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有形无效等问题。县级述职计划于2023年1月上旬开展。各党(工)委述职评议考核原则上在2023年1月15日前完成,2023年1月25日前把党组织书记的综合评价初步建议等次报县委组织部沟通后确定,再报党委(党组)书记专题会、党委(党组)会议研究确定。
(三)及时报告情况,准时报送材料。各党(工)委要建立工作调度机制,适时掌握所属党组织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县委组织部报告。各党(工)委请于2023年3月5日前,把开展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情况,以及参加述职评议的党组织书记述职报告,书记点评讲话,综合评价意见等,统一报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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