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級帶頭人隊伍建設工作彙報
近年來,**市**侗族自治縣加強村黨組織帶頭人隊伍建設,通過選優、育強、監管、激勵等舉措,着力打造有本領、能擔當的農村黨組織書記隊伍,爲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提供堅強組織保障和人才保障。
一、從“嚴”把關,全方面規範選任程序。
一是嚴格選任程序。該縣以第十一屆村(社區)“兩委”換屆爲契機,始終堅持黨的領導,牢牢把握政治方向,堅持質量标準,嚴格落實“三訪四談五包保”工作要求,對全縣各村(社區)進行逐村分析研判,對換屆人選嚴格實行“三審”制度,逐村逐人開展任期考核和人選考察等工作,切實把那些政治素質好、道德品行好、思想作風好、奉獻精神好,熱心爲群衆服務的人員選進“兩委”班子。
四、從“實”考評,全方位激勵擔當作爲。
一是優化考核方式。對村幹部的産生、任免、監督、待遇保障以及權利、義務和管理進行規定,對村幹部考核實行100分制,日常考核占30%,年終考核占60%,民主測評占10%。對連續2年考核爲“基本合格”或本年度考核爲“不合格”等次的,原則上不得再擔任村幹部,由鄉(鎮、街道)責令辭職或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免職或罷免。
二是完善考評機制。拟定《**侗族自治縣村務監督委員會“三元合一”考核管理辦法》,縣委每年至少研究1次村務監督工作,鄉鎮黨委每半年調度1次相關工作,村務監督委員會一般每季度召開1次例會、每半年向村黨組織報告1次工作、每年向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報告1次工作。
三是嚴格考核評估。本年度考核爲“基本合格”等次的,績效獎金扣除年終考核部分的50%,同時進行待崗1個月處理,待崗期間僅發放基本報酬,連續2年考核爲“基本合格”或本年度考核爲“不合格”等次的,績效獎金扣除年終考核部分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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