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带头人队伍建设工作汇报
近年来,**市**侗族自治县加强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通过选优、育强、监管、激励等举措,着力打造有本领、能担当的农村党组织书记队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和人才保障。
一、从“严”把关,全方面规范选任程序。
一是严格选任程序。该县以第十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为契机,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政治方向,坚持质量标准,严格落实“三访四谈五包保”工作要求,对全县各村(社区)进行逐村分析研判,对换届人选严格实行“三审”制度,逐村逐人开展任期考核和人选考察等工作,切实把那些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思想作风好、奉献精神好,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人员选进“两委”班子。
四、从“实”考评,全方位激励担当作为。
一是优化考核方式。对村干部的产生、任免、监督、待遇保障以及权利、义务和管理进行规定,对村干部考核实行100分制,日常考核占30%,年终考核占60%,民主测评占10%。对连续2年考核为“基本合格”或本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原则上不得再担任村干部,由乡(镇、街道)责令辞职或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免职或罢免。
二是完善考评机制。拟定《**侗族自治县村务监督委员会“三元合一”考核管理办法》,县委每年至少研究1次村务监督工作,乡镇党委每半年调度1次相关工作,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例会、每半年向村党组织报告1次工作、每年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1次工作。
三是严格考核评估。本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绩效奖金扣除年终考核部分的50%,同时进行待岗1个月处理,待岗期间仅发放基本报酬,连续2年考核为“基本合格”或本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绩效奖金扣除年终考核部分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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