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就业难问题经验材料
去年以来,我县创新“四位一体”管理服务模式,推动退役士兵专项公益岗开发、管理、服务、奖惩“四到位”,激励广大在岗人员“退伍不褪色、永远跟党走”,在城乡治理、疫情防控、社区矛盾调处化解等重点工作中施展才能,实现了社会、用人单位和退役军人的“三满意”。
一、开发到位,确保岗位供需双赢。一是科学开发岗位。制定出台《**县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面向基层、科学设置,分级负责、单位管理”原则,坚持因岗选人、按需开发,充分考虑退役军人优势特长,量身开发多样化、多层次岗位,不开发没有实质工作内容的岗位。二是严格上岗程序。实行征集、公示、选岗“三步走”,定期征集专项公益岗需求计划,统筹安排开发计划,及时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发布招聘信息,按照岗多于人、人岗相适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考、双向选择、志愿征集、特长招聘等形式,分批安排,逐步解决。三是有效缓解就业。充分发挥专项公益岗兜底保障困难退役军人就业作用,共分13批次安排专项公益岗467人,目前在岗369人,约占符合条件退役军人的82%,其中为公安网格、城管、市场管理、河道管理招聘公益岗96人,有效缓解了相关部门的用人荒,也解决了部分退役军人的就业难题。
二、管理到位,确保队伍整体稳定。一是畅通人员进出渠道。对确实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专项公益岗人员,由用人单位向退役军人局提出解聘申请,退役军人局和用人单位在做好退役军人思想工作的基础上,发出解聘通知,变“除名”为“劝退”,既化解了供需矛盾,也彰显人性化服务。二是薪酬集中统一发放。将专项公益岗薪酬由各用人单位发放改为退役军人局集中统一发放,建立人员数据库,实行实名制管理,随时掌握专项公益岗人员变动,及时调整薪酬拨付,杜绝个别单位因故扣罚专项公益岗人员工资情况,也杜绝了空岗顶岗吃空饷等现象的发生。三是适当提高福利待遇。针对专项公益岗待遇偏低的现状,为保持队伍稳定,专门规定了“有条件的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或考勤奖补”,为乡村网格、城管协管、交警协管、市场协管等外勤岗位适当增加薪酬待遇提供了政策依据。
三、服务到位,提升就业创业能力。一是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根据市场需求,由退役军人、人社、教育等部门联合,为退役士兵提供适应市场需要的技能培训,协助他们掌握符合市场需求的专业技能,引导鼓励通过考试、应聘、自主创业、转岗等方式更加适应公益岗要求或退出专项公益性岗位走上新岗位。二是搭建就业创业平台。创建了全市首家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产业园(孵化基地),培训退役军人600余人次,对接企业68家,公众号发布招聘活动8次,组织线上线下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12次,推荐退役军人就业340人,其中专项公益岗26人。三是精准照顾特殊困难。对部分家庭困难确需照顾的退役军人,合理安排到门卫、保安、后勤等可以轮班倒班的特殊公益性岗位,实行精准优质服务。对因病因灾家庭特困的及时实施困难救助,目前共救助特困专项公益岗15人,发放救助金77000元,解除了其后顾之忧。
四、奖惩到位,确保管理规范有序。一是严格执行制度。退役军人局牵头用人单位与退役士兵签订三方劳动协议,通过用人单位及时了解其工作表现,定期对用人单位管理工作进行通报。安排两名专职人员,每月对各专项公益岗的考勤、表现进行现场记录打分,坚决禁止缺岗、顶岗、吃空饷情况出现。二是秉持正向激励。持续开展一系列活动,带领公益岗退役军人焕发军人本色,提升了队伍整体作风和形象,对考核爱岗敬业、业绩突出的退役士兵给予通报表扬,有8名专项公益岗人员荣获全县“最美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标兵”荣誉称号。三是严肃治“病”惩劣。对个别违反省厅、市局和县局专项公益岗管理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情况严重的个人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取消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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