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
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和民主评议党员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员党性分析评议制度,积极稳妥地做好评议出的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党员的教育转化和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工作。
一、分析评议的时间安排
每年,党支部要结合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五)反馈评议意见
评议意见确定后,以书面形式向每个党员反馈。评议意见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下一步努力方向。对初步评定的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认真核实,经上级党委审批后确定。民主评议过程中要注意听群众意见,发扬党内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方法要简便易行,注意实效。
开展党性分析评议活动,要根据党支部统一做出的安排,采取学习动员、征求群众意见、开展谈心交心、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召开民主生活会、提出评议意见、反馈评议意见等七个步骤进行。
四、表彰和处理。
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党组织要采取适当形式给予表扬和表彰。对评议出的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要认真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对经教育帮助仍然不改正的不合格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部分文章缺省word文档下载,如果需要下载word文档,请在评论区发评论,我们安排修复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