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清明节期间安全文明祭扫倡议书
清明节是缅怀先贤、祭奠逝者、慎终追远的传统时节,为了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唱响新时期殡葬改革的主旋律,推进移风易俗和文明xx创建工作,弘扬文明、绿色、低碳、安全的殡葬祭扫新风尚,xx管理区民政局特向全区人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转变观念,树立新风。在祭扫活动中,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做到不比排场比环保,不比规模比节俭,不比“响声”比安全,确保祭扫活动既达到缅怀先人的目的,又符合生态环保的要求。
二、减少聚集,错峰祭扫。春季,是水痘、流感、流行性腮腺炎、手足口病、风疹的高发期,人员流动存在一定的感染风险,外出祭扫期间要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控制祭扫人数、祭扫规模、缩短停留时间。清明节期间,出行祭祀的人员和车辆较为集中,倡导预约、错峰祭扫,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文明行车、主动礼让、不乱停乱放,不违章驾驶。
三、低碳环保,文明祭扫。要彻底破除焚烧香烛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陈规陋习,倡导采用鲜花祭扫、书写寄语、制作思念卡、敬酒祭祀、种植纪念树、网络祭奠等绿色、文明、安全的祭扫方式表达对已故亲人的缅怀,更加注重节日文化内涵,变实地实物祭扫为精神传承,将慎终追远的情感融入现代文明的表达方式中。在缅怀和追思的同时,保持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进一步增强珍惜生命、热爱生活的意识。
烈士陵园2023年“清明”祭扫温馨提示
各单位、社会团体及广大人民群众:
“清明”临近,前来xx烈士陵园开展烈士祭扫、缅怀英烈等教育纪念活动的人员不断增多。为维护好xx烈士陵园庄严肃穆的氛围,营造良好环境,确保祭扫、教育、纪念活动等安全有序开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办法》《烈士褒扬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入园祭扫实行预约制度。即日起至5月1日,前往xx烈士陵园开展活动的单位、团体需提前3日向xx烈士陵园管理所进行预约(预约内容:单位名称、活动内容、时间、人数、联系人等)。管理所将根据预约情况错峰安排开展祭扫、教育、纪念活动。未经预约一律不予接待。预约时间:上午9:00—下午17:00;联系人:x女士;联系电话xxxxxxx。
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祭扫。入园单位和个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办法》《烈士褒扬条例》等相关规定,不得在烈士陵园内开展与烈士纪念、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等无关的活动;不得将各类违禁物品(烟花爆竹等)及宠物带入园区;不得攀爬烈士纪念建筑设施、林木,破坏烈士纪念设施;禁止高声喧哗、随意奔跑、嬉戏打闹,以及在纪念碑广场躺卧等不文明行为;陵园内教育祭扫活动,应着装得体,不得打伞、戴帽、戴墨镜等。
三、为确保陵园内安全管理,原则上所有车辆不得进入园区。如有行动不便人员或特殊情况请提前与xx烈士陵园管理所联系,经同意后,方可驶入并按指定位置停放。
四、所有入园人员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和管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未对外开放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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